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RZX 2014-07-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南关区清真寺社区服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 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以 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清真寺社区服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2.2 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向阳街 ;
2.3 工期:2014年8月10日至2014年9月1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与本工程 相关专业二级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7月14日到2014年7月18日每天9:00-16:00(节假日休息),到吉林省盛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的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8月4日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新民大街1381号电子检验院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000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盛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新民大街1381号电子检验院420室
联系人: 许鸥
电话: 0431-85677628
传真: 0431-8567762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4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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