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是一名瓷砖美缝工,今早八点多,他开车来到恒大御景小区,准备到一户业主家装修。刚把车停到四号楼下,突然刮起一阵大风,一块牌匾飞了过来。这个突发状况,给赵先生吓了一跳。等赵先生缓过神来,下车时发现,牌匾表面是类似塑料材质,后面是铁架固定的,牌匾上写着:恒大欢迎业主回家。而自己的轿车右侧后视镜、车门、玻璃都不同程度受损。
事发后,赵先生找到了小区物业。物业为赵先生出具了一份证明:上面写着,车辆停在恒大御景园区内被风吹牌子砸坏。落款是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长春恒大御景小区。物业说,这里不让停车,停在这后果自负。在小区内的车道上,确实有禁止停车的标识,可即便如此,车道边上基本还是停满了车。记者从小区保安处了解到,园区内没有地上车位,地下车库也没有开始使。不过,对于进出小区的车辆,保安也没有进行制止。赵先生说,物业出具证明后,就把那块牌匾给拆掉,拿走了。在小区物业,前台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处理此事的尚经理不在,也暂时无法与她取得联系。随后,赵先生拨通了物业尚经理的电话。电话中,尚经理表示,小区现在还没有施行封闭,所以车辆何以自由进出。不过,既然已经有明确的禁停标识,赵先生就不应当将车停在那里。因此,车辆被砸,与物业无关。
对此事,孙柏松律师表示,赵先生把车停在设有禁停标识的位置,车辆受到损坏,确实自己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而物业设置的禁停标识,只是物业服务措施之一,不代表禁止行驶。而如果车辆停在车道上,那么,牌匾砸坏车辆,就说明已经影响到了安全行驶,物业公司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赵先生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其前提就是应当证实自己的车辆,在道路的范围内出现了财产损害的情况。同时,孙律师还表示,小区车辆随意进出,保安没有制止,并不存在过错。在这方面,物业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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